信報財經新聞 社評
香港人在本周可以享受一個長周末,把工作和其他雜事暫時擱在一旁,好好享受難得的假期。長假期前夕,本地和外國的金融市場都趨於平靜,買賣兩閒,大家的注意力已不在金融市場,新聞的「風眼」遂轉移到中國內地。繼周二廣州出現了全國最高價的地王之後,內地昨天又有一宗引起全球觸目的事件,就是異見人士劉曉波的審訊。
大陸經濟起飛,在世界舞台影響力與日俱增,但碰上人民自由、民主、人權等議題時,仍然予人粗暴落後,政治壓倒法治的負面形像;以劉曉波案為例,他到底被起訴什麼罪名?為何至親的太太竟然不獲准旁聽?記者採訪為何要被阻隔在數十米以外?新華網昨天突然發出一則消息,指「最高人民法院就接受新聞媒體輿論監督」發布了一項規定,「明確指出,對於公開審判的案件,新聞媒體記者和公眾可以旁聽。審判場所坐席不足時,應當優先保證媒體和當事人近親屬的需要」;官方處理劉曉波案的手法歷歷在目,最高法院卻在同一天發出這樣一則「耐人尋味」的通知,到底是何原因?是否背後又有內情?
內地檢控當局是以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起訴劉曉波,但眾所周知,劉的真正「罪名」,其實是參與起草「○八憲章」,但起草一份官方不容的文件,是否就等於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」?港人對二十三條國安立法的陰影一直驅之不去,絕非子虛烏有,而是有大量事實和例證,令港人和海外同胞不寒而慄。中國在改革開放之前有所謂「反革命罪」,其定罪十分含糊,幾乎全由政府拍板定案,後來國家走向法治,「反革命罪」已經取消,取而代之的「煽動顛覆罪」卻不時引用—其定義和證據雖然有了較嚴謹的規範,但以官方主導定案及控罪太濫,仍然令人無法接受。
同樣令人無法理解和不能接受的,是一大批維權律師、調查四川大地震豆腐渣工程、堅持追究受有毒奶粉影響的嬰兒的「結石寶寶」維權人士竟然屬次受行政當局拘禁問話,阻撓他們追查真相和追究責任,有些甚至更被控以不同的罪名,令受害者反成被害人,試問官方宣傳要維護人權、要依法治國,又怎能取信於民,令國人信服?
在經濟繁榮背後,中國的人權仍然受踐踏是不爭的事實,也是中國在冒升成為國際大國的同時必須要正視的問題;人民富裕,對於維護自身權利和自由的警覺性和主動性日高,成為了不可阻擋的大趨勢;中國社會科學院本周一發表二○一○《社會藍皮書》,提出當前內地比較突出的問題是群體性事件的發生,今年仍然保持「多發」的趨勢,究其原因,是「民怨太深」,政府在企業改制、房屋遷拆、土地徵用、集資籌資等問題上「向群眾欠了很多債」;《社會藍皮書》又指出,據官方統計,今年一到十月份有紀錄的刑事案件高達四百多萬宗,比去年增加了一成五。當然,藍皮書內還沒有提及的,是政治性質更濃厚的爭取政治自由和權利的案件,這類案件也許數量不多,但如星星之火,處理不當的話,官方的管治權威將會遭受沉重打擊。
人權得到保障和人民能夠行使公民自由,是一個社會進步的象徵,當中國有地王、有全球前一百名首富、有國際排名前五十的超大型企業,但普羅百姓在法律面前仍得不到公平對待,草根民眾仍享受不到發展和富裕的好處時,試問民怨又怎能平息?最近中國在哥本哈根峰會後遭西方國家指為「挾持」大會,「糾合」發展中國家抗拒國際協作減排的努力,這樣的指責帶有強烈政治偏見,不足為訓,但西方國家不時挾「中國違反國際標準行事」因而是國際社會異類或搞事者,加上在人權和政治自由上中國不時成為被攻擊目標,令中國始終擺脫不了「富起來」但「強不了」的窘境。要當一個真正大國,中國仍需努力。
2009年12月24日星期四
人權何在? 為劉曉波案神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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