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7月30日星期五

八達通, 誰之過? 零團費, 誰之惰?

羅耕



八達通擠牙膏式醜聞揭秘良久未見(上次應是程介南),講一次大話被踢爆一次,日日如是,核凸之至。如斯龐大的欺詐行為,牽涉人數肯定不少,鑑於涉及公眾利益,事到如今,唯一收拾殘局之法乃由政府介入,將整個管理層撤換,重新引入嚴格監管。

八達通具計價(unit of account)、交易(medium of transaction)及儲值(store of value)功能,定義上是貨幣一種。八達通初出台時,港鐵、巴士等仍未廣泛採用,乘客乘車時還須自備輔幣,加上以往曾有銀行推出電子貨幣、因搞不起而無疾而終的前科,估計當時政府還沒料到,八達通會做出今時今日的成就;當然也料不到其主事人會說出今時今日的大話。

時至今日,八達通成了貨幣,該公司具發行貨幣權力,與三家發鈔銀行地位看齊,只差銀行發鈔要等值美元作後盾(back up),而八達通「發通」則以等值港元作後盾。即使不當八達通是貨幣,但說其性質類似信用卡,定不為過。目前,銀行發鈔、發卡,不單是所套取的個人資料,以至集資得來的資金用途皆受嚴格規管,那八達通呢?

隨著八達通因壟斷的網絡效應(monopolised network effect) 帶出了規模經濟(economies of scale),其交易功能必將愈趨彰顯,從而儲值功能也有大增條件。目前,每張卡最高儲值額為1000 港元;但其應用範圍現已不限於交通,而包括了零售飲食等,儲值上限實有條件上調。事實上,個人八達通與銀行戶口掛鉤,理論上已移除了上限。

由此說下去,八達通與一般有限公司之別,在於其支付系統一旦出問題,影響面將甚為廣泛,情況與銀行擠提或倒閉類似。是故,政府顯然有必要將該公司視作起碼銀行(甚至是發鈔銀行)般看待,甚至將某些重要功能「收歸國有」,一如金管局收歸以往匯豐曾擁有的央行功能。

究竟港府有否「做好呢份工」呢?見微知著,從其處理個人資料這筆混賬看來,答案呼之欲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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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府沒有「做好呢份工」,除見諸地產業及八達通的監管外,也見諸旅遊業。

近日有導遊辱罵大陸團友,震驚全國。純從「一單刁」角度來看,導遊並無說錯:在商言商,零團費甚至負團費,如果不靠團友在指定黑店被至一頸血,怎樣維生?這點於報名出發前,用中共術語講,乃大家「心知肚明」。

既然心照都照樣報團,擺明是心術不正存心佔便宜。又佔便宜又不肯被劏,難免鬧不和;只是學劉華話齋,今時今日咁嘢「服務」態度,確係幾醜怪。再講,阿珍都係大陸人,本是同根生,相煎又何太急?

坊間將原因歸咎於零團費上。最出奇的,是最低工資於多個行業實行,但偏偏不在領隊導遊實行,讓他們拿零工資──工資(wage)有別於薪水或收入(income),前者不計花紅分佣,故業界是真真正正有人拿零工資的。那個最低工資委員會究竟點搞?

以最低工資避免零工資或不許零團費,皆屬價格干預,只算下策,低手矣。要根治問題,須從旅遊的根本定義著手(from the first principle);要徹底根治,必須將旅遊與購物回佣兩件事嚴格分開。

領隊導遊的功能是帶團旅遊,其花紅分佣應見諸旅客的小費打賞,而非其他。是故,解決方法之一,是將旅遊團與購物團清楚劃分,原理是簡單的訊息發放(signalling game),避免混水摸魚。不過有人會拗,難道旅遊不可購物麼?

方法之二是不作劃分,但將購物回佣不合法化,將之視作商店賄賂旅行社,等同貪污。要政策有效先要考慮各方誘因,此乃是機制設定(mechanism design)的精髓。此二方法純從誘因手,毋須價格干預便可徹底解決問題。

有本事者,大可於這機制下開零費團,與人無尤。政府唯一要干預的是服務本質,即掛羊頭者是否去了賣狗肉。

一個地產,一個旅遊,在在顯示靠業界自律是嘥氣的。人有惰性,包括政府自己,若非第四權發威,律在何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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